程序說明:儲備課程講師資歷審查(專業知識及經驗書面說明審查)→資料審核通過通知試講→試講通過→具備課程講師資格
- 資格(歷)審查
- 基本學經歷表(含曾授課或講師經驗)
- 請依據專案管理九大知識及五大程序列出您擅長的專業部分及除PM之外的專業
- 專案實務經驗說明(請依五大程序方式實際參與狀況說明)
- 請呈述您的教學目的與所用方法
- 是否曾或願意接受講師訓練?
- 試講
- 請準備試講之講義共3份。
- 試講時間20~30分鐘,接受提問10~20分鐘。
- 試講內容:範圍為九大知識及五大程序或應用案例實務,但不限定章節及呈現方式。
- 評分項目
- 課程講義內容。
- Ⅱ、言詞表達技巧。
- Ⅲ、PM專業素養。
- Ⅳ、教學台風。
- Ⅴ、實務應用經驗。
- Ⅵ、時間控制。
- Ⅶ、教學方式。
- 評審標準
- 評審至少三位
- 評分項目的Ⅰ~Ⅶ項各項不得低於六十分
- 總分不得低於550分(所有評審平均總和)
- 評分項目的Ⅰ~Ⅶ項若低於六十分但總分高於600分,則經全部評審討論後決定
- 通過及未通過原因說明
- 複試:試講未通過(但資格(歷)符合)→願接受講師培訓→安排培訓→複試
本甄選評審委員聘請國立大學教授及具PMP資格實務專家擔任







